《表4 金坛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约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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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MOP与GeoSOS-FLUS模型的县级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复合优化》
注:1.城乡用地比例约束范围和配套协调约束系数参考《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城乡用地面积比例和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比例,根据历史变化趋势,结合城乡融合发展理念确定;2.开发强度约束系数参考国际宜居标准中的土地开发强度比例。
乡村振兴是推进城乡融合的重大战略,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城乡融合应以明确村镇地位、调整空间结构、强化中心功能为基础,实现城镇与村庄空间融合、功能契合,达到城乡发展可持续[28]。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作为城乡发展的基础,需要综合考虑城乡用地比例约束、配套协调约束、开发强度约束等内容。研究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约束集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8603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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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8 |
作者 | 曹帅、金晓斌、杨绪红、孙瑞、刘晶、韩博、徐伟义、周寅康 |
绘制单位 | 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国土资源部海岸带开发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土地开发技术工程中心、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国土资源部海岸带开发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土地开发技术工程中心、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国土资源部海岸带开发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土地开发技术工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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