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金坛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约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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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MOP与GeoSOS-FLUS模型的县级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复合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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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城乡用地比例约束范围和配套协调约束系数参考《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城乡用地面积比例和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比例,根据历史变化趋势,结合城乡融合发展理念确定;2.开发强度约束系数参考国际宜居标准中的土地开发强度比例。

乡村振兴是推进城乡融合的重大战略,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城乡融合应以明确村镇地位、调整空间结构、强化中心功能为基础,实现城镇与村庄空间融合、功能契合,达到城乡发展可持续[28]。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作为城乡发展的基础,需要综合考虑城乡用地比例约束、配套协调约束、开发强度约束等内容。研究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约束集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