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每一级所表示的能见度范围(1961年规范)》
注:能见度4级,其相当的距离为1 000-2 000m以内能见,2 000m和以外不能见;能见度3级,其相当的距离为500-1 000m以内能见,1 000m和以外不能见;观测时能见距离如恰为1 000m,则应记4级,余以此类推
根据雷向杰等撰写的“对一些沙尘暴强度划分标准中存在问题的讨论”一文中提出的与实际观测情况更为贴切的沙尘暴强度划分标准与能见度划分表以及风力等级表,如表1、表2、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8583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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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30 |
作者 | 周建美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厦门市云顶学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