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电信企业“购机送话费”新旧准则会计处理对比》
注:为便于分析未将融资因素纳入考虑之中
二是分摊交易价格规定的影响。赠送、捆绑销售等业务以及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的电信终端普遍存在,例如IPTV服务、光猫终端与宽带业务、“购机送费”以及“存费送机”等合约计划。新收入准则条件下需要综合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可变对价等诸多因素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其分摊统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实例分析如下:例如某一款手机消费者选择在网期间为24个月,手机合约价为2890元,合约优惠购机款为850元,承诺每月最低消费144元(共计3456元),消费者预存款2041元(前23个月每月返85元,最后一月返86元)。假设所列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且该款手机的终端成本为2499.5元,其相关会计处理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454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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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0 |
作者 | 廖石云、刘章胜 |
绘制单位 |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