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永续债与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表1 永续债与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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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与优先股财税处理比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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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购买金融工具后可依据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当购买的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有着重大影响,则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和第20号文件进行会计处理。发行方企业若将其归属于权益工具,则可在利润分配和应付股利科目下分别设置应付优先股股利二级科目,同时设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并在其他权益工具科目下设置优先股二级科目核算股利;若归属于金融负债,企业利息的计提则按照债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即可,而利息支付情况则需要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永续债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当企业和外部环境发生改变使得原先确认的权益工具或金融负债会计属性发生转变,则相应科目及数据需要在转变日重新计量,其具体会计处理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