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优化探讨》
近年来许多科技公司、互联网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来筹集资金,小米集团于2010年9月—2017年8月,通过数轮融资,向投资者发行了12个系列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获得98亿元的对价收入。IFRS准则将小米发行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称为复合金融工具,但对于这种复合金融工具到底该如何划分权益还是负债呢?站在企业的角度,负债是“我要还的钱”,而权益是“给我花的钱”(马涛,2014)。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和与国际会计财务报告准则日益趋同,有关金融负债和权益的划分规定,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9838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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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5 |
作者 | 赵慧娴 |
绘制单位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