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碳会计信息披露与重污染企业融资约束关系的回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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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创新、碳会计信息披露与重污染企业融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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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和***表示变量关系显著性水平分别为10%、5%和1%。

(1)碳会计信息披露与重污染企业融资约束关系的回归分析。为对假设1进行验证,本文利用模型1对碳会计信息披露与重污染企业融资约束关系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从Adj_R2值和F值来看,模型1的构建是合理的。在变量关系的回归分析中,是否披露碳会计信息CAID1和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CAID2与融资约束FC之间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613和-0.622,且均通过了1%水平下的显著性检测表明碳会计信息披露的两个指标均与融资约束显著负相关,也就是说碳会计信息披露与重污染企业融资约束显著负相关,对假设1进行进一步的验证与支持。重污染企业进行积极自愿的碳会计信息披露能显著缓解与外部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也能将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与成效通过碳会计信息的方式进行较好的传导,且披露质量越高,越能将真实信息反映给相关利益者,极大程度抑制了管理层利用信息不对称在碳信息方面的盈余管理行为,有效降低了委托代理成本,从而能更好吸引投资者的关注,进而显著缓解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