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4统计全世界前10栋高层建筑结构[16]》
我国现行高钢规程(JGJ 99-2015)[11]是(全)钢构,未将高层混合结构列入。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不允许高层混合结构在地震区建造[7][12][13][14],而我国高层混合结构在地震区大量建造,且冲击世界高层高度(表2)。关于高层混合结构,我国现行抗震规范[7]P.385:“对于混凝土核心筒-钢框架混合结构(Mixed Structure),在美国主要用于非抗震设防区,且认为不宜大于150m。在日本,1992年建了两幢,其高度分别为78m和107m,结合这两项工程开展了一些研究,但并未推广”。
图表编号 | XD008423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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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6 |
作者 | 王仕统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钢结构协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