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了全国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完善政策、组织落实等总体要求。2015年和2016年我国先后确定了两批共30个城市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试点区面积超过600 km2,近三年直接带动投资约4 000亿元,期望获得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进而在全国推进和落地[2]。见表1和表2。
图表编号 | XD00797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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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31 |
作者 | 张中秀、李晓雷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公用设施配套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