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第一次探索性因素分析结果》
以特征值大于1为标准抽取因素,对项目分析后保留的10个项目进行第一次因素分析。考虑到初测问卷的各因素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共变性,故采用直接斜交旋转法抽取因子,对因子的萃取则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结果共抽取出3个因子,累计方差解释率为52.79%。根据第一次因素分析的结果(见表2),研究者按以下几个标准剔除初测问卷中的不适合题项:(1)项目负荷值小于0.4;(2)共同度小于0.2;(3)在两个以上因素中负荷值均高且近似的题项;(4)删除个别只有1~2个项目组成的因素。结果显示,10个项目被萃取为三个共同因素,因素一有4个项目,因素二有4个项目,因素三有2个项目。吴明隆(2003)认为,因素项目数最少在3题以上,因素题目太少是无法测出题目所代表的因素特质的,其内容效度会不够严谨。因此,研究删除因素三的2个项目,对保留的8个项目进行第二次探索性因素分析。
图表编号 | XD007942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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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杨晓峰、李玮、郑雪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