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汽车状态和火灾起因分布》
火灾发生前汽车的状态有行驶或停止两种,而火灾的起因与火灾前汽车的状态密切相关。经过分析将火灾的起因归为3类:自燃、碰撞和其他。见表1所示,在230起汽车火灾事故中,144起火灾事故发生前汽车处于行驶状态,占62.6%。可见,行驶中的汽车相对于停止的汽车火灾风险较大。汽车火灾的起因分布中,自燃占64.3%。分析发现,自燃多是由于汽车设计缺陷、生产制造误差、使用保养不当这3个方面造成的。而由于碰撞造成的汽车火灾有54起,占24%,碰撞类型主要有:正面碰撞、侧面碰撞、追尾和撞固定物。除自燃和碰撞以外,其他汽车火灾起因主要有:人为纵火、车辆停放在未燃尽杂物上、修理过程中工作线路火花引燃地面油污等易燃物、修理后未拧紧机油管接头造成泄漏等。
图表编号 | XD007915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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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张韡、白琛琛、田梦、娜仁图雅 |
绘制单位 |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汽车运输安全保障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汽车学院汽车运输安全保障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汽车学院汽车运输安全保障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汽车学院汽车运输安全保障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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