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型职业农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表1 新型职业农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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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对策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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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开始,各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实施成效、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全面考核和量化评分,确定评价等级[5]。依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核的整体需要,考虑到苏州市职业农民培育的实际情况,本研究从我国基本确立的三位一体(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类协同(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和三级贯通(初级、中级、高级)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出发,构建具有苏州特点的“7·30”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7个核心一级指标和30个关联二级指标,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