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尤溪县级公立医院“全院工资总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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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某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践探索——基于SSP范式的分析》
注:其他收入包括药事服务费、中医辨证施治费。
(3)薪酬制度。实行医院工资总额制度,工资总额直接与院长年薪制考核得分挂钩,切断医务人员工资与药品耗材、化验检查、床位等收入的直接联系(见表1)。工资额度,医生(技师)占全院工资发放总额的50%左右,其中医技系列占9.5%左右;护理、药剂人员占全院年薪发放总额的40%左右,其中护理团队占36%左右,药剂团队占4%左右;行政后勤人员占全院年薪发放总额的10%左右。根据前2年各系列工资总额发放占比情况以及当年度人员职称、人数变化等情况,每年度对各系列工资总额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对全员在职在岗职工纳入目标年薪制管理,采用工分制计算最终年薪。
图表编号 | XD007818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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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戴悦、郑振佺、提童博、林燕羡 |
绘制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卫生健康研究院、福建医科大学卫生健康研究院、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