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年湖南省机构法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
2016年,湖南省来源法和机构法卫生总费用测算结果分别为1924.47亿元和2043.34亿元,占GDP的比重分别为6.10%和6.79%。来源法测算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接近6.23%的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表2。
图表编号 | XD007807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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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王莹、蔡冬华、彭玲、王灿、湛欢、杜颖、闫春晓、黄超、周良荣 |
绘制单位 | 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系、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处、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处、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处、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系、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系、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系、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系、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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