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2—2018年中国卫生总费用(机构法)机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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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卫生总费用(机构法)中流向医院费用为36 801.27亿元,占比为62.91%,比2017年增加0.32个百分点;公共卫生机构费用为3 263.61亿元,占比为5.58%,比2017年下降0.27个百分点。医院费用中,城市医院费用占64.61%、县医院费用占22.1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费用占4.51%和乡镇卫生院费用占8.64%。与2017年相比,卫生院费用占比下降0.13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医院、城市医院费用占比分别上升0.09、0.15和0.11个百分点(表3)[2]。
图表编号 | XD0017359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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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5 |
作者 | 翟铁民、张毓辉、万泉、柴培培、郭锋、李岩、王荣荣、陈春梅、李涛、高润国 |
绘制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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