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2—2017年中国卫生总费用机构配置 (机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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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卫生总费用(机构法)中医院的费用为33 099.50亿元,占比为62.59%,比2016年增加0.69个百分点;公共卫生机构费用为3 094.70亿元,占比为5.85%。医院费用中,城市医院、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费用分别占64.60%、22.01%、4.37%和8.90%,与2016年相比,城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费用占比略有上升,县医院占比有所下降,乡镇卫生院占比其本持平(表3)。
图表编号 | XD005866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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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5 |
作者 | 郭锋、张毓辉、万泉、翟铁民、柴培培、李岩、王荣荣、黄云霞、陈春梅、李涛 |
绘制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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