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宣告刑分布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治理的经济学分析》
宣告刑越高,刑法对犯罪的利益剥夺就越多,犯罪成本就越大。犯罪成本是对犯罪对象需求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而言,犯罪成本量与犯罪者对犯罪对象的需求量成反比[10]。对表3进行分析可知,第一,责任刑适用较为轻缓。在650件案例中,判处免刑的9件,单处罚金的28件,拘役的160件,有期徒刑的453件,刑罚适用上虽然以有期徒刑为主,但适用非徒刑的案件达197件,占比30.3%,比例较大。并且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的均值为10.9个月,不到1年。可见,司法实践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刑罚裁量均较为轻缓。第二,对预防刑缺乏足够的重视。判处拘役(缓刑)及有期徒刑(缓刑)的案件数量高达301件,占比46.3%,比例较大且远远高于我国刑事案件的平均缓刑适用率。我国2014年判刑总人数为1 184 562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为368 129人,缓刑适用率为31.1%[11].因此,在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审判实践中缓刑适用率高,预防必要性考量不足。
图表编号 | XD007747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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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5 |
作者 | 叶小琴、赵忠东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