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07—2016年西部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子系统耦合协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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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改进CRITIC法的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测度》
注:表中云南和甘肃的耦合协调度均值保留5位小数时,分别为0.675 14和0.675 06,因此云南排名在甘肃前。
对西部各省份新型城镇化的综合指数测度,仅反映了新型城镇化水平的一方面,并未反映出其内部各系统耦合协调情况。因此,对新型城镇化子系统的协调性进行定量测度(表4)。由表4可知,西部各省份新型城镇化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在逐年稳步提高。其中陕西、内蒙古、四川和重庆4省份耦合协调度由初级协调阶段发展到了良好协调阶段;新疆、宁夏和青海3省份由初级协调阶段发展到了中级协调阶段;广西、云南、甘肃和贵州4省份由勉强协调阶段发展到了中级协调阶段;西藏的耦合协调度则有勉强协调阶段发展到初级协调阶段。
图表编号 | XD007544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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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刘淑茹、魏晓晓 |
绘制单位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