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0-2016年我国中西部医药制造业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度》

《表4 2010-2016年我国中西部医药制造业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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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西部地区医药制造业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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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医药制造业与区域经济的耦合协调发展情况如表4所示。从整体来看,随着中西部地区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医药制造业与区域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提升,耦合协调度在2010-2016年有明显上升的趋势,虽然期间有波动但波动程度较小且整体呈现上升态势。将耦合协调度的波动历程分别与医药制造业与区域经济发展波动历程对比可知,山西、广西、云南、新疆的耦合协调度与医药制造业发展波动历程相同,表明这些省(区)医药制造业与区域经济的耦合协调度受医药制造业的发展影响较大;但是目前医药制造业仍明显滞后于区域经济的发展,要结合考虑当地资源、环境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推动医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中就明确指出,要逐步调整退出山西、广西、云南、新疆等地的大宗化学原料药企业,重点发展山西、广西、云南、新疆等地的化学药品制剂、生物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医药企业,进一步促进医药制造业的发展以促进医药制造业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1]。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的耦合协调度与其区域经济发展波动历程相同,表明这些省(市、区)的耦合协调度受区域经济的发展影响较大,虽然目前内蒙古、江西、河南等地医药制造业的发展滞后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仍更需要进一步提高区域经济的综合发展水平,为当地医药制造业发展提供资金、环境和政策的支撑,进而进一步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安徽、湖南的耦合协调度与医药制造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波动历程均相同,其医药制造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都呈现上升趋势,说明二者都处于发展上升期,医药制造业与区域经济相互促进作用显现,其耦合协调度也在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