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症状体征分级量化表》
注:该量表九项评分,体温3分,恶风/恶寒3分,咽部红肿3分,鼻塞及3分,流涕3分、咳嗽3分,咳痰3分,倦怠3分,泛恶3分,全表满分为27分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3]关于小儿外感发热的积分评定标准进行评价,主要依据治疗前后患儿体温及主要症状、体征的变化进行积分综合评定。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388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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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5 |
作者 | 王琳、井夫士、张静、林庆学、井夫杰 |
绘制单位 | 山东中医药大学、莒县人民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莒县中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