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鼻槁症状体征分级量化评分表》
实验前后进行鼻槁症状体征分级量化评分(表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和《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图表编号 | XD0012666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18 |
作者 | 魏然、王嘉玺、姜辉、丁雷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北京市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北京市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北京市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实验前后进行鼻槁症状体征分级量化评分(表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和《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图表编号 | XD0012666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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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8 |
作者 | 魏然、王嘉玺、姜辉、丁雷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北京市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北京市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北京市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