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4—2015年尤溪县三类乡镇旧村复垦项目挂钩指标收益分配结果》

《表1 2014—2015年尤溪县三类乡镇旧村复垦项目挂钩指标收益分配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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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网络、行动者互动与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以福建省尤溪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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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Ⅰ、Ⅱ、Ⅲ分别代表省级综改试点小城镇、市级综改试点小城镇和普通乡镇

以2014年和2015年为例,表1给出了分配关系调整前后三类乡镇旧村复垦项目挂钩指标收益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实际分配结果。2014年省级综改试点小城镇A镇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益共12550.30万元,县财政提留了其中的251.01万元,村包干所得为3027.22万元,其中,复垦成本为325.07万元,在支付村包干费用后,镇政府实际获得9272.07万元收益。4个普通乡镇挂钩指标交易收益共4322.82万元,县和乡镇实际分别获得951.02万元和2329.08万元的收益,村包干所得共1042.72万元,其中,复垦成本为193.4万元。2015年A镇新实施的旧村复垦项目数减少,县财政分配得到100余万元指标收益,村包干所得为1460.32万元,其中复垦成本为241.67万元,镇政府共获得3731.04万元的实际收益。2个市级小城镇挂钩指标交易收益共3998万元,县财政分得879.56万元,村包干所得为1102万元,其中,复垦成本为147.4万元,乡镇实际所得为2016.42万元。6个普通乡镇挂钩指标收益共8855.8万元,县财政分得3719.43万元,大于乡镇实际所得的2695.16万元,村包干所得共2441.2万元,其中复垦成本375.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