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分级配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有两个需要满足的前提:首先,在步行可达范围内尽可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要;其次,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人口,以便满足设施的配置效率。结合2018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相关规定,养老院、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和街道级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宜在15mins社区生活圈内进行配置。根据老年人口规模,3-4个居委会宜设一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布置在10mins社区生活圈内。每个居委会应设一处老年活动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应5mins社区生活圈的服务范围[11](表3)。
图表编号 | XD007122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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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30 |
作者 | 于一凡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