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业务规模指标调整依据 (可比口径数据来源)》
当然,各机构所用财务报告所用口径并不完全一致,对于财务报告上具有一定自主权的项目,本文统一按照我国保险法律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了处理,确保数据之间具有可比性(主要是业务规模指标,可比口径数据来源见表2)。最后,为了让比较更加直观,统一使用当年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汇率中间价将相关指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比较。
图表编号 | XD007118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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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5 |
作者 | 张运智、高原 |
绘制单位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