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煤矿责任主体分类及编号》
根据不安全动作的统计分类,结合煤矿管理职能及煤矿工种,将责任主体划分为3层,分别为一线工人、中层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为了进一步讨论哪一工种在此类事故中更易发生事故,将一线工人进一步划分为采掘工作人员、瓦斯检测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井下爆破人员、井下电气作业人员、通用作业人员、班组长;中层管理人员主要指各科科长、副科长等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指矿长、副矿长、总工。同时为了便于统计分析,将责任主体编号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7086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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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0 |
作者 | 葛瑛 |
绘制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