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ICAO公布的2015~2019年的AIRAC制度共同生效日期》
ICAO要求各个成员国必须强制执行AIRAC制度,对于相关内容(详见表2)的建立、撤销或变更,必须每隔28天进行更新。除非属临时性或者生效日期短于28天的,至少生效日期后的28天内不得再行更改,如需修改,先使用航行通告作为补充发布。按照此规定,全年一般共有13个生效日,特殊情况下有14个生效日。表1为ICAO公布的2015~2019年的AIRAC制度共同生效日期。
图表编号 | XD007069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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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黄丽秋 |
绘制单位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