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日本生效的EPA协定 (数据截止到2019年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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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主导CPTPP的动机及我国的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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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日本外务省网站内容自制而成(3)。

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逐步加大了对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重视度。2002年10月,日本发布了《日本的FTA战略》,对自由贸易协定(FTA)、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地区贸易协定(RTA)三概念做了细致区分的基础上,将日本的FTA战略对象主要限定为前两者,并且归属于一类,即自由贸易协定(FTA/EPA),此外,公布了5项决定优先次序的判断基准,分别为经济基准、地理基准、政治外交基准、现实可能性基准以及时间基准,在此基础上明确指明了FTA/EPA的战略优先顺序,确认“中韩+东盟”的战略优先度最高[18]。2004年12月,日本发布了“关于今后推进经济合作协定的基本方针”,进一步确认了以东亚为中心推动经济合作的指导意见,另外公布了3项决定优先次序的判断基准,分别为有利于形成对日本有益的国际环境、确保日本整体的经济利益、对象国家及地区的状况以及FTA/EPA的实现可能性[19]。2006年4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了《全球经济战略》,该战略出台的目的是指导日本大力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在这份战略中,日本提出构筑“开放的亚洲”的重要性,阐释了“10+6”设想及日本在其中应该发挥的主动作用,内容中还出现了“强化在亚太地区的合作与联系”“在解决全球共通问题方面发挥领导作用”等表述,明确表达了立足东亚,展望亚太这样一种战略意图[20]。正如有学者认为的那样,日本建立经济伙伴协定的政策不只局限于东亚范围内,而是致力于构筑亚太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经济伙伴协定[21]。在《全球经济战略》的指引下,日本加快发展同其他国家的FTA/EPA,如表2所示,文件出台前仅仅同两国(新加坡、墨西哥)签署生效了EPA协定,而在出台后,截止到2019年4月底,日本谈判生效的FTA/EPA数量又增加了15个,此外,日本与哥伦比亚、土耳其的EPA,日本作为其中一员的中日韩自贸区、RCEP正在谈判过程中。已签署生效的17项EPA对象国与日本的贸易额占日本贸易总额的比例为36.5%(1),虽然较日本《未来投资战略2018》中70%的政策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但如果加上正在谈判的EPA,日本EPA贸易占贸易总额的比例将会达到85.8%[22]。此外,日本于2010年11月发布了“关于全面经济合作的基本方针”,其中确认亚太地区的安定与繁荣是日本的生存问题,还专门阐释了巨型EPA的相关问题[23]。在该方针提出之后,日本将更多的目光投向了更为广阔的亚洲太平洋地区,开始大力执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战略,“10+6”机制、加入TPP是该战略的产物,主导CPTPP则是其集中体现。无论是EPA还是FTA,本质上都是安倍政府推动实施的巨型FTA战略的一环,主要包括日欧EPA、CPTPP、RCEP、中日韩FTA等。日本的FTA/EPA战略的终极目标或许是FTAAP(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Pacific)。FTAAP是2006年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自由贸易区的长期构想,也是迄今为止立足亚太覆盖面最广的FTA。2010年在横滨首次确认其应在“10+3”“10+6”“TPP”等协定基础上发展而成,2014年在北京通过了《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标志着亚太自贸区建设正式启动。亚太自贸区是以削减关税以及消除贸易壁垒等为目的的自由贸易协定,不同于TPP以及RCEP等囊括经济各分领域的贸易协定,不过由于对象更为宽泛,包括亚太地区乃至俄罗斯,因此其预期经济效果可观。日本清楚亚太自贸区对各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机遇,自2012年12月再次当选首相以来,安倍在多个场合表明了亚太自贸区的重要性以及推动其成行的决心(2)。不过,从经济实力以及国际地位来看,亚太自贸区的主要推动者应为中美两国。中国对于推动亚太自贸区持积极态度,例如2017年11月1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在发言中明确指出要按照商定的路线图,坚定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在开放中实现亚太新一轮大发展[24]。而特朗普上台以来,不但宣布美国退出TPP,也反对推动亚太自贸区成行,这并非日本想要看到的结果。日本的逻辑和动机应是通过主导CPTPP成行首先为亚太自贸区的实现夯实基础,其次以CPTPP的高标准贸易规则来框定RCEP,推动RCEP成行来进一步加快亚太自贸区的实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