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基本情况表》
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中并未对理事会的具体产生方式和规模作出指引,对理事会的职责也仅作原则性规定。从立法技术角度而言这种“留白”的方式是符合实践需求的,一方面我国不同地区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差距较大,因此需要不同的理事会模式,另一方面对于新出现的法人治理问题,修改法律规则的效率远不如图书馆章程。从实践来看,我国公共图书馆的理事会成员一般为9~15人,任期为3~5年,主要由政府代表、图书馆代表和社会代表构成,三类成员占比在不同图书馆中有所差别(具体参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764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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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贺茜 |
绘制单位 |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