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模型估计结果:青海省家庭能源消费结构地域特征》
注:(1)在县城水平上对标准误差进行了调整,括号内的数值为调整后的标准误差;(2)***p<0.01,**p<0.05,*p<0.1。
通过建立3个方程开展计量结果分析,其中:方程(1)中只控制了煤炭的价格,及是否使用太阳能和沼气池,并用耕种收入和牧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来代表非商品能源(薪柴、秸秆及牛羊粪)获得的机会成本;方程(2)中加入了家庭基本特征作为控制变量;方程(3)进一步加入区域特征及民族特征进行参数估计。三个方程均在县城水平上对标准误差进行了调整。除了沼气池对非商品能源的替代效应存在统计上的显著性水平差异,其他变量的估计参数及在统计上的显著性水平均保持一致(表5)。
图表编号 | XD006679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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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6 |
作者 | 姜璐、余露、薛冰、陈兴鹏 |
绘制单位 |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辽宁省环境计算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辽宁省环境计算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德国发展政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辽宁省环境计算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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