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按地域分组考察互联网使用影响家庭消费的估计结果》
(说明:***、**、*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是t统计量)
表5分别给出了按城乡分组和按照地区分组(1)后,互联网的使用对于家庭消费的估计结果,从表中的估计系数来看,不论居民生活的地域如何,互联网的使用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但互联网使用估计系数的大小因地域不同而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1)互联网使用对城市居民家庭消费的提升作用大于对农村家庭的影响。(2)互联网使用对于东部地区居民家庭消费的带动作用大于中西部家庭的消费。对此可能的解释是:农村地区家庭的收入水平会相对低于城市居民家庭,同时中西部的地区家庭的收入水平也稍低于东部地区,互联网虽然能增加居民的消费选择,减少消费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但是家庭在进行消费决策时也会基于自身的收入水平综合考虑,所以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对促进城市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的效果更为明显。
图表编号 | XD0015992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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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万光彩、夏鸣、张梦婷 |
绘制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