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东部城镇家庭能源消费结构》
数据来源:2015年CGSS家庭数据
从家庭能源消费种类的角度来看,结合表2可以看出,东部地区主要的家庭能源消费是天然气,人均能源消费量达到216.43kgce/年,在家庭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最大,接近42%。其次分别是成品油、电力、液化石油气,人均能源消费量分别为137.71kgce/年、115.99kgce/年、27.07 kgce/年,所占比重为27%、22%、5%。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天然气管道铺设面积广且人口密集,因此天然气、成品油和电力在东部地区城镇家庭能源消费中占有比较重要的位置。随着国家倡导使用清洁能源,以及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居民对煤炭和秸秆/薪柴能源消费需求也大大降低,煤炭和秸秆/薪柴在东部地区家庭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依次为2%、1%,其人均家庭能源消费分别为10.93kgce/年、4.19kgce/年。太阳能虽属清洁、无污染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也较好,但需要较大的初始投资,普及率极低。因此,太阳能在家庭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最小,仅为1%。
图表编号 | XD006056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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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左玲 |
绘制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