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不同行业占GDP比重和实际增速的变化》

《表3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不同行业占GDP比重和实际增速的变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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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目标实现程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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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本表中,不变价格系2000年不变价格,实际增速系按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

按照我国现行统计口径,服务业增加值统计数据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6大部分。从表3可见,按当年价格计算,其他服务业增加值超过服务业的40%,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是服务业中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大行业。综合考虑表2信息可见,其他服务业价格涨幅最大,对服务业整体价格上涨的影响最强。其他服务业包括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两部分,但国家统计局尚未发布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及其进一步细分行业的统计数据,难以对此进行进一步分析。在2012—2015年4年间,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价格上涨对服务业整体价格上涨的影响也值得关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价格涨幅较小,批发和零售业价格在总体上比较平稳。2016年以来,就总体而言,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价格水平在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这对于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改善民生有积极意义。同期,仅其他服务业和房地产业价格水平仍然呈现上涨趋势,但涨幅已较前期有所放缓。从对服务业行业结构的分析可以进一步看出,如果为了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目标,推动服务业价格呈现较快上涨,很容易导致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居民生活成本增加,影响产业发展质量和民生质量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