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创新经济的增加值规模和占全部GDP的比重 (单位: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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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经济的就业创造和就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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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整理而成。

利用《投入产出表》细分行业数据,我们对2007年、2012年的创新经济的规模、结构,以及直接和间接贡献进行估计。统计分析显示(见表1),2007年,我国创新经济的总规模为2122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8%。创新经济带动其他行业增加值15379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8%。两者合计占国民经济的比重约为13.8%。2012年我国创新经济的总规模为66027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2.3%。创新经济带动其他行业增加值3926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3%。两者合计占国民经济的比重约为19.6%。参考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经验,假设创新经济在2013—2016年的实际增长率为12%,考虑物价因素之后,2016年,创新经济的规模为108587亿元,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为14.6%。创新经济带动其他行业增加值6008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8.1%。两者合计占国民经济的比重约为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