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95—2016年我国东、中、西部医药制造业R&D投入强度和当年价总产值占GDP比重的相关数据》

《表1 1995—2016年我国东、中、西部医药制造业R&D投入强度和当年价总产值占GDP比重的相关数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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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医药经济发展水平与医药制造业研发资金投入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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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根据《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1996~2017版》中数据整理计算得出,根据《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的分类标准,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辽宁、广东、广西、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区域医药经济发展水平,用医药经济占地区经济的比重(BZ)来衡量,通过医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地区生产总值×100%计算得出,其中,由于《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不再统计2012年以后的医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故在考察2012年以后的医药经济发展水平这一指标时,用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代替工业总产值[13];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医药制造业R&D资金投入,用医药制造业的R&D投入强度(RDI)来衡量,通过医药制造业R&D内部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100%计算得出。具体数据见表1,相关指标说明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