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劳均工资水平的决定 (子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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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与简单劳动力成本——来自城市劳动力市场和中关村企业的双重证据》
注:(1)括号内的数值为标准误;(2)***、**、*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首先,利用所有企业的样本进行双倍差分回归,模型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的劳均工资支出,回归结果报告在表10中:第一,在模型1~2中,无论是否控制年份固定效应,交互项Share*Law的回归系数都显著为负,这表明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不仅没有显著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反而导致其用工成本有所降低[1];第二,在模型3~6中进一步控制企业特征,以及控制捕捉最低工资标准和出口冲击的变量之后,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负,只不过回归系数有所变小;第三,在模型3~6中,最低工资标准的回归系数始终显著为正,这表明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确实会显著提升企业的用工成本;也就是说,表10的回归结果表明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并没有如理论预期或者部分经济学家所担忧的那样显著提升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反而最低工资标准对用工成本的提高有显著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6668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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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0 |
作者 | 章元、程郁、沈可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政策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