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综合所得扣除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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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改革下企业个税筹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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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个税改革中,针对工资薪金的变化与企业员工是最密切相关的,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实施综合与分类结合税制,建立新的个人所得税项目体系(从11项减至9项)同时实施综合性扣除机制,个税计算由按月扣缴到按年汇算清缴,提高扣除标准,并增加针对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适当调整税率级距,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及适用税率如表1所示。此外,在新税法正式实施背景下,年终奖所得税计算是继续沿用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旧政策,还是采用并入综合所得按年度所得进行纳税等其他方式,一直是个未知数。随着财税[2018]164号的出台,这个问题的答案终于明确,文件指出,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期限,在此之前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必并入综合所得,并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相关的所得,同样采取以上政策。这是个税改革从分类税制走向综合与分类结合税制的过渡政策,有利于税负缴纳方式的稳定转换以及新个税法的顺利落实。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