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按月、年的综合所得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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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个人所得税背景下的年终奖个税筹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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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可知,居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关于一次性奖金计税法,有以下三点需注意:第一点,进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时参考表1,全年一次性奖金乘以对应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即可得到应纳税额;第二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进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时还可选择将该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然后采取合并计税;第三点,2021年12月31日后全年一次性奖金均并入综合所得采取合并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