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511—1570年两地贸易交往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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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1570年琉球与东南亚贸易交往分期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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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表1。

琉球对外贸易的主要形态是转运贸易或中介贸易,这就决定其对外贸易的繁盛兴衰同外部环境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琉球转运贸易兴起的过程中这些外因影响甚大,如明朝海禁政策的实施、华商整体的衰落、明政府在海船和航海通事人才方面的支持、明政府对藩属国间往来的默许、十四世纪以来东南亚地区普遍出现的内陆大国衰落而沿海港口城市国家崛起的政治格局的改变、由政治格局的改变带来的15世纪东南亚贸易时代的到来[8]6等等。同样的,一旦外部环境发生改变,则琉球对外贸易的形态也会随之变化,1511年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以来,琉球与东南亚地区交往范围和交往频次的缩减正是这种特性的真实体现。查《历代宝案》所载咨文可知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琉球遣使前往暹罗国为最后一次两地交往的记述,但据《久米村家谱》等资料可知隆庆四年(1570年)仍有一次琉暹两国交往的记载,故取1570年为两地交往的结束时间。1511—1570年间两地交往的实况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