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相关法律条文梳理情况》
注明:条文中含有应当、必须、禁止和处罚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对相关主体予以鼓励、支持、奖励的为激励性条款。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来实现。为了激发相关责任主体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应更多地使用授权性规范,增加一些激励性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使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我国重要的有关农村环境法律中相关条款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511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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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朱海 |
绘制单位 |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