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的计征现状》
资料来源:根据各类自然资源现行税费征收管理办法总结绘制。
当前我国四大类自然资源资产共涉及32种相关收益(见表2),包括15种所有权权益收益、17种规制权权益收益。其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镇建设用地和部分矿产资源资产,以及海洋资源资产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资产收益计征制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中指出,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全面清理矿产资源收费基金,清费立税;开展水资源税试点;逐步将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纳入征收范围。但目前森林、草原等生物资源资产并未建立完善的收益计征制度。2014年以来我国启动水权交易试点和水权交易平台建设,但目前政府获取收益仅限于区域水权交易价款。
图表编号 | XD006432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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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陈曦 |
绘制单位 |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