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企业获取资金能力的影响》
我们根据企业的产权性质和规模大小对样本分别进行分组检验。我们根据最终控制人性质界定企业的产权性质(State),如果最终控制人性质为国有,则界定为国有公司(State取值为1),否则为民营公司(State取值为0);以销售收入的自然对数度量企业规模(lnsales),若公司销售收入的自然对数大于同时期的中位数,则为大公司,否则为小公司。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其中Panel A是依据企业产权性质分组检验的结果,Panel B是依据企业规模分组检验的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6432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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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李丹、袁淳 |
绘制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