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单位:hm2
工程建设区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区(调压井、电站及升压站)、永久办公生活区(综合办公楼)、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弃渣场区,直接影响区是因建设活动而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4.25hm2,其中工程建设区3.81hm2,直接影响区0.44hm2。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6386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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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5 |
作者 | 洪波、王宇、刘志勇、赵育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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