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表1 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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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米里克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修复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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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区域自然条件、不同部位水土流失特点等因素,将建设区分为六个二级分区,为枢纽工程区、管理站区、料场区、弃渣场区、施工道路区、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直接影响区主要通过当地实测上、下风向的影响得出,道路区直接影响区范围确定为上风向2 m,下风向5 m范围,施工活动均在限定的范围内进行。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20.21 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16.88 hm2,直接影响区面积3.33 hm2。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