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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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建设项目水保措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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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km2

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境内2018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5.166 hm2,其中建设区54.20 hm2,直接影响区40.966 hm2。通过收集分析征地资料、勘验施工现场、调阅施工和监理档案资料,经综合分析认为:工程在建设期的防治责任范围为54.20 hm2,较设计的防治责任范围95.166 hm2减少了40.966 hm2,主要是直接影响区面积不再计入防治责任范围。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