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表》
单位:km2
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境内2018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5.166 hm2,其中建设区54.20 hm2,直接影响区40.966 hm2。通过收集分析征地资料、勘验施工现场、调阅施工和监理档案资料,经综合分析认为:工程在建设期的防治责任范围为54.20 hm2,较设计的防治责任范围95.166 hm2减少了40.966 hm2,主要是直接影响区面积不再计入防治责任范围。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183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4.20 |
作者 | 杨波 |
绘制单位 | 榆林市淤地坝建设办公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