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6年新疆14个地州市A级景区分布及旅游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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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旅游资源与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错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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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和表2可知,新疆14个地州市只有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州直属县(市)和吐鲁番市实际旅游收入高于预期旅游收入,其他10个地州市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预期旅游收入全部高于实际旅游收入,说明新疆绝大部分地州市旅游景区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资源优势来带动旅游经济的发展.错位程度最小的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错位指数为0.25,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实际旅游总收入为24亿元,预期旅游收入为26.57亿元.预期旅游收入比实际旅游收入少了2.57亿元;错位程度最大的是乌鲁木齐市,错位指数为21.06,2016年其实际旅游收入为305.06亿元,预期旅游收入为90.80亿元,实际旅游收入比预期旅游收入多了214.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