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通县小街村非农户33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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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北京市近郊农村的经济发展与都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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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根据《北支那に於ける棉作地農村事情(河北省通県小街村)》17—26页、32—43页、69页、140—143页制作。

如表6所示,非农户的33户当中,16户(其中3户兼地主)从事商业活动。较次之的农业劳动者(雇农)10户(30.3%)当中,2户兼雇佣劳动和商业活动。排第三位的是从事非农业劳动与雇佣劳动者,分别有3户与6户(包含兼地主与农业劳动者的2户),合计9户。10户雇农“最为贫困”“大多作为收入稳定的长工被雇用”[18],家族平均人数5.9人,略高于通县平均人口的5.6人(1)。33户非农户当中,家族人口6人以上仅7户,23户有家人居住在外地(大部分为外出打工,平均每户1.2人)。此外,该村四户地主拥有的土地面积相对小,住宅面积也不算大,并且均有兼职,因此可称为小地主。以上可以看出,非农户家中的雇农比例小,从事商业的户数比较多,该村的脱农化进展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