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失地农民社区恢复力均值及方差/t检验分析》
注:*、**、***分别表示10%、5%、1%显著水平上显著。
根据居住形态将失地农民社区分为城中村和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社区两类。结果显示(表3),社会恢复力和环境恢复力在两种居住形态的失地农民社区之间差异显著。其中,社会恢复力维度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社会支持(p=0.009)和社区参与(p=0.046)两个指标上。对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社区而言,传统社会关系网络因土地被征、村落解体而断裂,新生社会关系网络尚未重建,失地农民社会认同感和社区归属感普遍低下,社会恢复力较低;环境恢复力维度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物质环境满意度指标上(p=0.061),相较于城中村居住环境的恶劣,集中安置社区的大多数失地农民认为住房条件、公共配套设施得到较大改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其物质环境满意度平均得分为3.49,环境恢复力得以提升。在社会恢复力和环境恢复力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下,居住形态变量对失地农民社区综合恢复力无显著影响(p=0.686)。
图表编号 | XD006225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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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何艳冰、陈佳、黄晓军 |
绘制单位 | 河南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