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GB 2763.1—2018制定的果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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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果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沿革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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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临时限量。ADI为每日允许摄入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如上所述,目前我国现行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只有2项,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18)。GB 2763—2016共制定了果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 233项(含169项临时限量和55项再残留限量),涉及237种农药,包括103种杀虫剂、88种杀菌剂、17种杀螨剂、15种除草剂、8种植物生长调节剂、6种其他农药,详见参考文献[3,10],本文不再冗述。新近发布实施的GB2763.1—2018共制定了果品中8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共计37项(其中11项为临时限量),列于表1。8种农药分别为噁唑菌酮、粉唑醇、氟吡菌胺、双炔酰菌胺、肟菌酯、乙基多杀菌素、乙螨唑和唑螨酯,其中,乙基多杀菌素为杀虫剂,乙螨唑和唑螨酯为杀螨剂,余者均为杀菌剂。8种农药中,噁唑菌酮、粉唑醇和唑螨酯的残留检测按照GB/T20769《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规定方法,肟菌酯和乙螨唑的残留检测按照GB 23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而氟吡菌胺、双炔酰菌胺和乙基多杀菌素未提供检测方法,不利于标准的实施和果品农药残留的监管。37项最大残留限量涉及水果、干制水果和坚果3大类果品。其中,水果涉及浆果类水果中的草莓、覆盆子、蓝莓和葡萄,热带和亚热带水果中的番木瓜、橄榄和香蕉,以及柑橘类水果、核果类水果和仁果类水果;干制水果仅涉及葡萄干;坚果包括小粒坚果(杏仁、榛子、腰果、松仁、开心果等)和大粒坚果(核桃、板栗、山核桃、澳洲坚果等);柑橘类水果包括橙、橘、柠檬、柚、柑、佛手柑、金橘等;核果类水果包括桃、油桃、杏、枣(鲜)、李、樱桃、青梅等;仁果类水果包括苹果、梨、山楂、枇杷、榅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