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GB 2763—2019茶叶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mg/kg
国家制订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2005年食品安全标准正式发布,与茶叶相关的标准主要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GB 2763)[7]。茶叶作为饮料,遵从以上食品安全标准,但目前尚未对茶叶产品提出真菌毒素限量要求。2005年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63中,涉及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9项,GB 2762中涉及污染物限量2项,随着对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的提高,这些标准修订的频率越来越高。农药残留限量经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和2019年5次修订,茶叶中的农药残留限量从开始的9项分别增加到25项、28项、48项、50项和65项[8](表2)。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已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二大产茶国印度只制定了35项农药残留限量。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了茶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6项,其中我国国家标准和CAC标准共有的农药残留限量有21项(表3),我国标准中噻嗪酮等6个农残限量严于CAC标准,硫丹等9项与CAC标准一致,甲氰菊酯等6项比CAC标准宽松。从标准的项目数和标准的最大限量值来看,我国茶叶农残限量标准比CAC标准更严格。GB 2762茶叶中的污染物限量铅和稀土2项从2005年一直保持到2017年,其中稀土的限量设置不合理,经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等单位的评估表明,茶叶中的稀土对人体健康的风险极小,2017年修订污染物限量标准时,取消了茶叶中稀土的限量。由此可见,我国茶叶安全标准处于发展中国家的领先地位。
图表编号 | XD0014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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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刘新、陈红平、王国庆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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