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西直门城楼复原尺寸数据》
在营造尺与公制尺的换算上,清代一营造尺约合320 mm,但此次复原并未直接采用这一数据。西直门始建于明代,在清代从未进行大规模重修,故而其平面尺寸应仍为明代营造尺核算所得。《明代官式建筑大木作》[5]将明代营造尺范围确定在317~320 mm之间,在对西直门城楼的平面尺寸研究中,从317 mm开始以0.1 mm为单位进行核算,最终发现在一营造尺合318.2 mm时所得尺寸最为齐整。因此,在建筑复原中全部按照一营造尺等于318.2 mm进行计算。表1红色数字即为此次建筑复原采用的尺寸。
图表编号 | XD006039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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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8 |
作者 | 刘临安、赵燕鹏、郎世奇 |
绘制单位 |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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