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安慰剂检验:“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企业融资约束》
为了保证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本文通过构造虚假处理组和虚假倡议年份这两种方法进行安慰剂检验。参照李蕾蕾和盛丹(2018),本文通过构建虚假处理组来检验“一带一路”倡议作用对象的正确性。在基准回归中,支持企业融资约束的变动情况能充分反映“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效果,因而将其作为处理组来研究“一带一路”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这里本文将改变这一划分方法,具体为:只采用非支持企业样本,并按企业所在地是否属于重点省份将其分为两组,其中,所在地位于重点省份的为虚假处理组,其余非支持企业仍为控制组。本文采用这样的划分方法理由在于,在非支持企业中,位于重点省份的企业或许更有可能受到“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表4第(1)列结果显示,虚假处理组与Post的交互项系数并没有显著为负,这与基准回归结果并不一致,侧面证明了基准回归结果的可靠性。
图表编号 | XD006026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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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7 |
作者 | 徐思、何晓怡、钟凯 |
绘制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